关于征集刘巧宁、刘随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绥德县公安局正在侦办刘巧宁、刘随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为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刘巧宁、刘随等人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刘巧宁、刘随等人涉嫌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有关刘巧宁、刘随等人涉嫌组织、领导的“1040阳光工程”传销参与人应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
二、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刘巧宁、刘随等人的资产线索。
三、敦促与刘巧宁、刘随等人共同违法犯罪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坦白交代自己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违法犯罪事实,退缴涉案款物,争取宽大处理。公安机关正告所有参与违法犯罪的人员,切勿心存侥幸企图逃避打击,只有投案自首、坦白交代才是唯一出路。
四、对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分子,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转移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对检举、揭发、提供犯罪线索和犯罪嫌疑人资产线索的群众予以保密。
NO:01、刘巧宁,女,汉族,身份证号码:61272719XXXX30443,户籍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安居巷12号,“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中代号:顺美。目前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NO:02、刘随,男,汉族,身份证号码:61272719XXXX50416,户籍所在地:陕西省绥德县四十里铺镇前刘家沟村122号,“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中代号:顺发。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NO:03、李汪凯,男,汉族,身份证号码:61272719XXXX819,户籍所在地:陕西省绥德县四十里铺镇李家石畔村15号,“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中代号:博凯。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NO:04、曹亚桃,女,汉族,身份证号码:61273219XXXX0029,户籍所在地:陕西省绥德县四十里铺镇前刘家沟村122号,“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中代号:顺倩。目前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NO:05、曹亚辽,女,汉族,身份证号码:61273219XXXX023,户籍所在地:陕西省子洲县双湖峪镇曹家沟村,“1040阳光工程”传销组织中代号:顺雅。目前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举报地址:绥德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434室(绥德县上郡五路金阳光小区南侧)。
绥德县公安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