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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宝莱公司涉嫌传销,4.8万买主任遭多人控诉。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2021-06-17 | 2404 次浏览 | 分享到:

  花4.8万元买个营销“主任”,从此以后就可以财源滚滚,这样的好事能信吗?昨日,10多位营销公司的“业务主任”向思明区工商局投诉说,他们花了从1.2万元到4.8万元不等的费用,当上业务主任后,才感到自己受骗上当,要求退货还钱,却又遭到了拒绝。

 

  投诉者认为,公司这种行为涉嫌传销,据他们反映,除了他们,还有许多人向公司“买”主任,涉及金额多达百万元。

 

  目前,思明区工商局已经受理了这些投诉,正在进行调查。

 

  导火线

 

  经理“失踪”引发危机   引发此次危机的根源之一是草本公司一位姓周的经理“失踪”了。据投诉者田先生说,他发觉情形不对时,曾向公司提出退款要求。但拉他入伙的那个周经理后来逃走了,根本找不到人。

 

  还有几位投诉者说,他们除了花钱“买”主任之外,还借款给草本公司的周经理,但现在周经理手机关机,人也不见踪影了。他们向记者出示了周经理写给他们的借条,借款金额从1万多元到2万多元不等。

 

  正是在找不到周经理的情况下,引发了信任危机,许多“主任”相继向公司提出“还钱”、“退货”等要求。对此,“康宝莱”厦门分公司李经理说,周经理的 行为完全是个人行为,不代表公司。目前“康宝莱”公司和草本公司也都找不到周经理,具体情况还有待查证。但是,如果周经理携款逃逸的情况属实,公司将开除 他,并移交警方处理。

 

  |当事人揭秘|

 

  “五年内可成百万富翁”   “我们要打工一辈子吗?不,我们要自己当老板!”“加入我们的销售队伍,五年内可以成为百万富翁。”

 

  “草本风格美容公司”宣传的这些口号,让吴先生交了两万元。他第一次参加该公司的宣传会,听“销售先进人物”在台上宣扬自己的辉煌成就和不断成长的发展史,就被深深地打动了。

 

  该公司从事经销“康宝莱”系列产品,但在该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法定允许的经营范围却是“美容信息咨询服务”。在交了100元的“报名费”后,吴先生正式加入了“草本风格美容公司”。在激情气氛的感染下,他仿佛看见了自己买房、买车的美好前途。

 

  但是实现“梦想”还有点“小障碍”。进入公司后,公司领导告诉他们,交了100元还只是“业务代表”。业务代表没有利润抽成,他们需要实现4.8万元 的销售业绩后,才能当上“主任”。而“主任”不仅有高比例的销售抽成,还可以从下级的销售业绩中抽成。因此,要挣钱,就得当“主任”。理论上,需要销售 4.8万元的“康宝莱”产品,才能晋级当主任。

 

  主任可合伙“打包”买   吴先生说,“公司领导就建议我自己先买4.8万元的‘康宝莱’产品,这样我就可以直接晋级主任。他们还说,如果我没有那么多钱,还可以选择‘主任打 包’的做法。”也就是说,如果想当主任,又没有4.8万元的话,那么他可以和别人合伙“打包”花4.8万元,同样可以买一个“主任”,只是由几个人“共 享”主任的权利。

 

  在上级领导的宣传下,吴先生和另外的业务员合伙凑了一笔钱,成了“打包”主任。他交钱时,连发票和手续都没有。

 

  成了“主任”还一直贴钱   花了钱,终于成了“主任”,他手底下有了十几个业务代表。眼看着就要实现致富梦想了,但是,结果他发现不仅没能挣钱,还要再继续贴钱给公司。吴先生 说:“每个月至少要完成2400元的销售业绩,如果完不成,主任就没了,回去当业务代表。”于是,他每个月又要贴2400元,购买公司经销的产品。“这样 一直贴钱!我真的忍受不了。”

 

  另据“康宝莱”厦门公司负责人李先生介绍,业务代表向他们购买产品达到一定的金额,他们就会在下个月从该业务代表所交金额中抽取一定的比例返还给他, 作为对他的佣金。而据多名投诉者反映,他们在当业务代表时,草本公司规定,必须通过原主任向“康宝莱”上交货款,而结果所交的货款没有任何返还。草本公司 法人代表吴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公司个别“主任”将本该属于投诉者的那部分佣金据为己有,那么这种做法就不符合公司的规定,就是违规行为。对于这 种情况,投诉者可以直接向她投诉,公司会对此进行调查。


  主任要继续“发展”主任

 

  还有许多投诉者称,他们的遭遇和吴先生相差无几。周女士交了两万元当上了主任。她说,当时公司一位姓周的经理,拿出工资卡给她看,证明自己月入上万 元。在这种诱惑下,她交了钱。令她奇怪的是,公司并不让她卖产品,而且公司也不向她带来的客户销售产品,而是让她发展下线,争取让下线花钱买主任。她的上 线“主任”还说,只要她能拉到下线加入,下线交给公司的钱,可以抽成30%给她。如果是4.8万元,她就可以有1万4千多元的利润。

 

  袁小姐借来两万多元,加入了“打包”主任的队伍。据她说,许多被骗的人没地方住,就到老家去了,有的人没钱买东西吃,就吃公司卖给他们的保健品。

 

  “我被骗,我要捞回来”田先生说,他们都是盯上刚毕业的学生或者急于找工作的人,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到公司,进入之前都要“洗脑”,让人觉得前途无量。

 

  吴先生说,一名姓周的厦门大学大四女学生考上了研究生,将家里给她的两万多元研究生学费交给了公司;一名姓郭的厦门大学大二学生甚至辍学进入公司。

 

  吴先生还说,一些交了钱当上“主任”的人有一种心态,就是“我被骗了,我就要捞回来”。他说:“有良知的人没有几个,他们自己也会因此去骗人,去拼命发展下线,并怂恿他们交钱。”

 

  “公司已有上千名成员”

 

  从3月以来,吴先生先后发展了15人进公司,但由于仍心存疑虑,他没有像其他主任一样要他们交钱,其中两名新人要交钱,也被他劝阻住。虽然,吴先生本可以从新人交的钱里抽成30%,但他说:“这些人经济上一般都比较窘迫,我不能骗他们。”

 

  据投诉者说,草本公司自去年11月份进入厦门,现在已经有上千名成员。到目前,该公司收到“主任”购买公司产品的钱达数百万元。

 

  目前,投诉的“主任”们普遍要求退货拿回自己的钱。针对他们的要求,昨天,记者采访了草本公司马经理,他说,“是他们自己要购买‘康宝莱’的货,我们公司的做法并无不当。”

 

  |公司回应|

 

  有人想跳槽才要求退货

 

  收到投诉后,“康宝莱”厦门分公司的人对事情进行了调查,分公司李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投诉者的反映并不属实。

 

  “据我们了解,这些投诉者当中,有个别人想跳槽去从事非法传销。这种情况下,他们就不想再继续销售‘康宝莱’产品,于是他们就提出退货。但是,当初他们自己要进‘康宝莱’的货,现在又无理由地提出退货。”

 

  据李经理说,这些投诉者购进的货当中,有部分是食品类,有些是非食品类的。根据直销法规定,食品类产品是不能退货的。而非食品类产品,如美容品等,退货期限也不能超过45天。因此,许多投诉者要求退货,是不符合规定的。

 

  新闻链接

 

  什么是传销?

 

  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 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家介绍说,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下线入会的费用。最近查获的非法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就是俗称的“拉人头”销售。这些传销以骗来多少人为依据进行计酬和提成,所谓的商品只是作为一个媒介,并没有到消费者的手里。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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